石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 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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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939 更新时间:2019年06月12日10:46:11 打印此页 关闭

县人民政府:

    石台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所作的《石台县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审议认为,三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我县治超工作,成立了治超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综合治超执法大队;出台了《石台县科技治超联运机制工作方案》;克服财政困难,筹资建设县级治超监控指挥中心和治超动态监控卡点。相关部门强化了对全县范围内货运源头单位、超限超载货运车辆的管理。

审议指出,在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中,还存在治超设施与监管需求不匹配,制度安排与实际工作不匹配,道路等级与实际负载不匹配的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应尽快建立治超信息平台,提升完善动态监控设备,设立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点、卸载点,发挥监控中心作用。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对监控设备显示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及时依法作出处理。

(二)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要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公安厅《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公安、交通路政、运政部门人员应统一办公,实行全日制工作,集中联合执法。严格依法开展治超,严厉打击超限超载中的黑恶势力。

(三)依法执行限载标准。根据现有道路技术等级,依法确定货运核载量。重点对车货总重超过75吨或者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100%的严重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予以严厉打击。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政府认真研究,并将落实情况在 2019630日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石台县人大常委会

                                          201957

 

  

报送:县委

抄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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