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检察院检察官 现场监督销毁涉案野生动物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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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251 更新时间:2019年06月12日11:23:11 打印此页 关闭

2019529日,石台县检察院指派检察官配合县森林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有关部门,将被告人方某某、凌某某、郑某某、李某某四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扣押的白颈长尾雉、鬣羚、勺鸡、白鹇等野生动物死体,运往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填埋销毁。同时销毁的还包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公安局从四名被告人处搜查扣押的二十四只黄麂、八十六只野兔、一条尖吻蝮蛇、一只豪猪等三有动物死体。

今年4月,石台县检察院对这四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提起公诉,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并处罚金。结案后,石台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对涉案野生动物死体的处置工作,将其作为强化诉讼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

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是石台县检察院生态检察工作的一项职责,石台县检察院通过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类犯罪、成立生态检察官工作室、与邻县建立生态保护协作机制、加强普法宣传等举措,积极推进生态检察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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