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
经2019年10月25日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免去:
林有根、唐明珍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报送:县委;
抄送:县委机关局级以上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察委员会、县
检察院,各乡镇人大、政府,各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