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台县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分享到:
点击次数:10960 更新时间:2020年01月22日15:48:44 打印此页 关闭

县人民政府:

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副县长吴亚虎所作的《关于石台县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审议认为,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专题召开全县审计整改工作调度会,全程跟踪督促问题整改,落实目标责任,聚焦突出问题,整改立制并举,确保审计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审议指出审计整改工作中还存在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因建设用地原因尚未完成、农村安全饮用水后续维护资金未下拨至各乡镇等问题,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整改工作,促进依法理财,提高财政性资金的效益,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是要强化责任意识,促整改落实要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意识,严肃整改纪律要求,对于尚未完成整改任务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分析问题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找出系统的解决办法,有针对性地提出政策措施,抓紧研究落实。对基本完成整改但仍须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和配合,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提高整改成效。

二是要强化建章立制,促规范管理。要加强制度建设,制度不健全的,要尽快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有制度而没有严格执行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制度执行的监督工作。要通过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要强化监督检查,促结果运用。加强审计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公开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扩大监督范围,力争达到审计一个、规范一片,处理一个、教育一批的效果,实现审计结果利用最大化。要将审计结果、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单位预算安排、绩效考核和加强对干部的管理使用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管理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政府认真研究,并将落实情况于2020328日前书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三日


 


上一条:关于石台县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报告的审议意见 下一条: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党组(扩大)会议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