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台县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报告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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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2131 更新时间:2020年01月22日15:56:03 打印此页 关闭

县人民政府:

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书面审议了《关于石台县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审议认为,石台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县政府及其财政等职能部门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规范,推进了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

审议指出,国有企业改革不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不健全;亏损的企业多,负责较高等问题。县政府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研究解决。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要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全面摸清国有资产“家底”,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全面摸清国有资产的底数,尤其是对行政事业单位因机构改革、搬迁等造成国有资产增减的要及时开展专项清查,并登记造册;对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要进一步摸清底数,研究制定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办法,促进自然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构建规范的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套监管制度和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部门之间的协同工作机制,实现全县国有资产动态化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二要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强化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提升国有资本投资效益继续深化县六百丈水电站、县电影公司和县供水公司改制,完善企业管理制度;推行法人治理制度,企业出资人或股东按市场化原则配齐企业董事会,再由董事会选聘职业经理人或经营层人员,可按试点再全面推开的方式分步实施。对企业经营基础较好的,先期进行选聘职业经理人试点。推行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企业出资人分别与各企业签订年度目标和任期目标责任书,并依据考核细则为企业打分。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员工奖励工资相挂钩,从而激发企业全体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国有资本投资效益。

三要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加强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形成资产监管合力。县国资委要以管资本为主完善企业监管工作,出台国资委权责清单及相关管理制度,落实放管服改革,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一步激发企业的活力;继续深化国企改革,要制定完善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做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决策、财务、履职等合规性进行监督,国资委要履行好出资人监管职责,制发权责清单,构建两个部门监管合作机制,形成监督结果共享共用,促进规范企业健康发展;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定和完善资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使资产管理工作向法制化、规范化迈进,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升资产监管效益。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政府认真研究,并将落实情况于2020328日前书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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