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艾枝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县人民法院:
经2020年4月30日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任命:
张艾枝、毕晓晖、朱友好、陈伟、胡学军、汪陈齐、王哲、聂永红、吴团结、汪雪明、刘旭、张传栋、汪庆胜、吴凤华、程度武、曾选兵、涂必俭、陈尚友、张纯清、曹长杰、冯景卿等21名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报送:县委; |
抄送:县委机关局级以上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察委员会、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乡镇人大、政府,各景区管理中心,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 |
石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