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一法一决定”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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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406 更新时间:2020年07月29日16:43:04 打印此页 关闭

722日,由石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来生带队,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农经工委相关负责人参加的 “一法一决定”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情况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赴仁里镇贡溪村七彩山鸡养殖场、七都镇七井村鸡胸蛙养殖场、小河镇莘田村豪猪养殖场、横渡镇琏溪村食用蛇类养殖场,现场查看了解相关野生动物企业养殖规模、当前运行状况,以及办理养殖许可延续情况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的损失情况。

检查组认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野生动物保护“一法一决定”,及时采取措施,开展综合执法,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市场交易,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检查组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持续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决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做到家喻户晓,增强保护野生动物和保障自身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识,确保“一法一决定”有效执行;要严格监管执法,创新检查方式,注重工作实效,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检查组指出,今年以来,相关从事人工养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由于全面禁止野生动物市场交易,养殖产品无法及时出售变现,同时还需投入资金进行人工饲喂,亏损情况较为严重。有关单位和乡镇要完善程序,尽快做好依法处置工作,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和安抚工作,抓好养殖户的损失调查统计,待相关补偿政策出台后,及时开展补偿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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