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人大常委会举办土地管理法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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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503 更新时间:2020年11月02日15:14:56 打印此页 关闭

10月29日,石台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专题讲座。2019年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同志结合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阐述了土地管理法的修改背景;并从破除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法律障碍、改革土地征收制度、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为“多规合一”预留法律空间、将基本农田提升为永久基本农田、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土地审批权限、土地督察制度正式入法、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职能划转等八个方面,对该法进行了具体细致地解读。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储安林在主持学习会议指出,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作为深化新时代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各位组成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学习,着力提升法律素养,切实加大关注力度,适时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常委会将推动此项法律在我县有效贯彻实施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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