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储安林主持会议,副主任汪长生、洪来生、江洪和其他委员出席会议(副主任鲁俊因公缺席)。县政府副县长张旭,县法院院长高金初、县检察院检察长叶丰林,县政府办主要负责人,大演乡、仙寓镇人大主席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在合肥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同志所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专题讲座。专题讲座阐述了土地管理法的修改背景;并从破除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法律障碍、改革土地征收制度、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为“多规合一”预留法律空间、将基本农田提升为永久基本农田、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土地审批权限、土地督察制度正式入法、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职能划转等八个方面,对该法进行了具体细致地解读。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小企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会议确定,由县人大财经工委牵头,梳理形成书面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研究,以正式文件报县委,发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办理。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景区建设和运营情况的报告。会议确定,由县人大民宗侨外工委牵头,梳理形成书面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研究,以正式文件报县委,发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办理。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县委部署要求,先后采取听取报告、集中视察、跟踪检查、专项督查、专题调研等方式,持续加强工作监督,助推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各项脱贫目标任务如期实现,下步将继续精准选题,巩固提升脱贫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会议确定,由县人大财经工委牵头,梳理形成书面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研究,以正式文件报县委,发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办理。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部分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会上,陈尚友、洪日华代表进行了口头述职,程平、陈旭、施正生代表进行了书面述职。会议组织开展了满意度测评并现场公布了测评结果。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部分任命人员履职情况的报告。会上,县民政局局长彭作生、财政局局长杨世红进行了口头述职,县法院副院长黄学成进行了书面述职。会议组织开展了满意度测评并现场公布了测评结果。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教体局近三年来履职工作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组《关于对县教体局2017年以来工作情况的评议调查报告》,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县教体局的履行职责情况开展了满意度测评,并现场公布了测评结果。会议确定,由县人大教科文卫工委牵头,梳理形成书面评议意见,经主任会议研究,以正式文件报县委,发县教体局,抄县政府。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大主任会议、县人民政府县长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对新当选的人员组织了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