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计划安排,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来生带队,组成执法检查组,从 8月份开始,先后赴有关乡镇、部门、企业、金融机构,采取查看资料,现场询问、座谈交流、调查问卷等形式,对县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以下简称《中小企业促进法》)相关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制定扶持政策,优化营商环境,落实降税减费等惠企政策,改善融资环境,促进了我县中小企业发展。
执法检查组指出,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中小企业促进法》,坚持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服务保障,努力提高依法服务企业能力。一要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要聚全县之力,千方百计给予帮助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生态红线、土地规划、能耗指标、道路交通等困难问题。围绕贯彻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制定规上企业培育方案,完善奖励办法等政策措施,开展职能部门各科室工作评议评比,增强各部门各单位主动服务意识。二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发挥财政资金扶持作用,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成立县工业经济投资公司,统筹财政资金、相关部门项目资金,募资发展基金投向中小企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三要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大力拓展银企合作对接平台,坚持和落实银行信贷投放工作定期调度制度。稳步扩大政银担业务规模,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无抵押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建立财政性存款与银行支持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绩效指标直接挂钩的考评奖惩机制,积极引导和鼓励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着力推动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利用好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持续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可获得性。
(县人大财经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