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县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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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687 更新时间:2020年11月09日16:01:43 打印此页 关闭

1029日,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首次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县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审议认为,县政府重视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建立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加强了资产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积极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存量、闲置低效资产的盘活,集中运营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有力保障了行政事业单位有效运转和高效履职。

审议指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计数据不准确,内控制度不够健全,资产管理力量不匹配;产权不清,权证不全;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不及时,市政、道路、水利等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建成后未及时办理移交手续,资产处置不规范问题县政府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研究解决。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要提高认识,夯实管理基础。县政府及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价值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动态监管,切实规范从入口到出口的全过程、全方位的资产管理行为。

二要聚焦问题,强化规范管理。一是清产核资,进一步摸清家底。二是明晰产权,妥善处理权证不全问题。三是解决好在建工程未能及时转固定资产问题。四是解决好市政、水利、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移交难问题。

三要各司其职,形成监管合力。一是进一步完善财政、主管部门、单位三个层级的监管机制,进一步明确各自监管职责,强化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全过程监管。二是建立公有房产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实行房产信息数据的互通和共享,建立房产变更、处置协调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形成监管合力。三是建立和完善不定期的专项监督机制。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各阶段资产管理要求,联合开展资产管理的专项监督检查活动,以监督检查促规范。

(县人大财经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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