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贵海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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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593 更新时间:2021年01月04日09:30:35 打印此页 关闭

县人民法院

20201229日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任命:

陈贵海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伟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

黄学成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汪明取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伟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报送:县委;

抄送:县委机关局级以上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察委员会、县检察院,各乡镇人大、政府,各景区管理中心,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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