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学习《电子商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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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431 更新时间:2021年08月30日12:27:55 打印此页 关闭

827日,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20188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包括总则、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电子商务促进、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八十九条。

本次专题讲座由池州学院商学院副院长吴自爱主讲。专题讲座介绍了《电子商务法》的立法过程、立法特点、立法原则和重要意义;从鼓励创新营造市场竞争环境的角度,就市场主体资格登记公示、相关经营行政许可前置、依法申报纳税义务,平台经营者的技术中立、审核监管、信息披露、禁止虚拟交易等义务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解读;并围绕发展农村电商促进产业融合,巩固农村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结合具体案例讲解,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与会人员表示,通过本次专题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电子商务这一新型业态运营模式的了解,要通过加强电子商务政策业务知识学习,结合日常工作、生活实际,与市场经济法律、法规有机衔接,努力提升自身依法履职能力,为推进县域诚信体系建设,提升地方特色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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