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警合力促“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 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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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6426 更新时间:2022年10月28日11:04:47 打印此页 关闭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切实推动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工作,积极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2021年12月31日,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正式揭牌启用。自启用以来,检警双方紧密协作、全面发力,充分发挥监督、沟通、协作和配合作用,以更到位的监督和更紧密的协助,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落地见效。

强化配合协作,形成良性互动。检察干警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侦查人员办案不规范的个例或者普遍性问题,进行收集、分析,对侦查人员反映的与检察干警在证据审查、证据采信中出现的不同意见进行汇总、研究,并召开座谈会进行充分谈论,通过工作方法和思维的交互碰撞,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对拟不批捕、不起诉案件通过联席会、公开听证等形式充分听取公安机关意见。今年以来,邀请公安机关参与检察听证20次。对因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盗窃案与侦查人员到案发现场共同开展矛盾化解工作,进一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同时,通过联合举办同堂业务培训,统一侦查与检察双方执法思想和执法尺度,推动侦查人员和检察人员司法办案理念同步更新,共同提升检警业务能力,有效强化检警双方监督制约水平。

强化沟通交流,确保办案质效。加大提前介入力度,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提出意见建议。今年以来,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案件22件。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分析研判司法办案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刑事案件特别是重大、疑难案件和新型案件的证据收集、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深入沟通研判,共同解决案件中出现的问题,并以制定会议纪要方式明确执法、司法标准。今年以来,召开联席会议18次,案件会商30余次,提供咨询30余次。

强化信息共享,提升监督水平。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平台,定期通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工作情况,实现数据双向交换、共享。通过查询公安机关案综系统,掌握公安机关立案、撤案情况,对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进行动态监督。今年以来,共查询案件信息300余条,捕后跟踪监督20件,纠正漏捕、纠正漏诉、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立案监督、撤案监督较去年均有较大幅度提升。

下一步,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桥梁纽带作用,以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为指引,打造“在监督中协作、在协作中监督”的检警协作新格局,合力推动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检察院 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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