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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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39 更新时间:2022年12月08日15:42:02 打印此页 关闭

为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按照省、市人大工作部署要求,11月24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首次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监司工委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指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是《监督法》规定的人大常委会应当开展的一项经常性监督工作,对于进一步发挥人大监督作用,保障宪法和法律正确实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民主法治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升备案质量、落实审查责任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检查指导,提高督办工作力度探索建立县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和专家学者聘任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审查的专业化和权威性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健全党委、人大、政府等之间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提升审查工作质效,不断推进备案审查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民主化进程。(监司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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