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为建筑垃圾清运“开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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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53 更新时间:2024年03月27日09:07:36 打印此页 关闭

垃圾已经在这堆放很久了,一直没有人来处理有时候从路边经过还会闻到刺鼻的气味当地村民向检察官说到。

近日,石台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某乡镇境内公路边堆积了大量建筑垃圾。

调查发现,该处建筑垃圾已堆放日长期无人管理,影响公路畅通,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本院以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的形式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现场会商,明确监管部门及其职责并提出整改意见,协助监管部门制定治理方案。

针对调查、会商情况,本院迅速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积极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彻底清运该处垃圾,恢复公路原状,同时开展日常巡查,常态化监管,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公益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深化多方协同,凝聚多方合力。本院将持续跟进监督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情况,凝聚“检察监督+行政监管”工作合力,构建公益保护多方治理格局,全力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文字:李文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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