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民宿“身份”全面保障住客安全 来源:《法制日报》2018年1月30日 近年来,短租民宿市场持续升温,特别是在线短租日益成为家庭出游住宿的新选择。但是,民宿作为一种介于宾馆和出租屋之间的新兴产物,存在法律规范和行业监管缺失、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无法保障等问题。 在近日召开的安徽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不少代表注意到这一问题,呼吁对民宿行...
开展执法检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手段,已成为中国特色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提高监督实效,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在实践中,执法检查应该由谁来检查、检查谁、检查什么、怎么检查等方面均不同程度的存在混淆、不明确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执法检查的监督实效。笔者认为,开展好执法检查要做到五个明确。 一是检查主体要明确。执...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各级国家机关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人民对自己选举和委派代表的基本要求。”作为国家机关,“一府两院”同人大常委会一样,都有一个如何加强同人大代表联系的问题。要重视和加强对“一府两院”同人大代表联系的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
信息来源:中国人大网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在重大事项的讨论决定方面,大胆实践,勇于探索,积累了一些有益经验,进一步规范了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程序,进一步扩大了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内容范围,为推动地方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基层人大及其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
5月中旬,石台法院执行工作调度会在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学成主持。会上传达学习了5月10日上午省高院召开的“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推进会精神和院党组5月7日、5月10日执行工作专题会议精神,通报了石台法院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工作情况,分析了执行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不足,布署了下一阶段工作任务,立案庭、基层法庭负责同志和行政庭、执行庭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会议强调,基本解决执行...
为进一步完善全省检察教育培训体系,增强检察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专业性,更好服务新时代检察工作,安徽省检察院经综合考察筛选,确定芜湖市检察院、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池州市石台县检察院三家单位为全省首批检察特色教育培训基地。5月9日,安徽省检察机关生态检察特色教育培训基地授牌仪式在池州市石台县检察院举行。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勇和池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徐华兵,为全省生态检察特色教育培训基地授牌。周勇指...
为贯彻落实池州市检察院公诉会议精神,近日我院分管检察长张学斌主持召开了刑事检察部工作会议,在传达了市院公诉会议精神后,张学斌重点安排部署了我院的未检工作,提出以下具体要求:一是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评价机制的意见(试行)》和池州市院《关于加强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准确把握评价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坚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方针和原则,专业化规范化办案...
为全面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贯彻落实省、市法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动员部署会议精神,4月25日至27日,石台法院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石台行动”集中执行活动,对一批涉民生案件进行重点集中执行。本次“石台行动”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待遇等案件进行了重点集中执行,历时3天,参战干警36人次,共执结标的额81万余元(其中实际到...
“绿水青山”是大自然馈赠给石台县的绝佳礼物,但由于法律意识淡薄、生态理念弱化,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类案件依然没有完全得到遏制。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吴某某违反森林法规,在自家山场累计滥伐林木蓄积达30余立方米。2017年10月,石台县森林公安机关将吴某某涉嫌滥伐林木一案移送石台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本案审查过程中,县检察院生态检察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耐心通过释法说理和批评教育,让吴某某认...
4月25日至26日, “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石台行动”第一阶段行动成效显著,共拘传失信被执行人17名,执行到位金额35万元。25日上午9时,随着石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金初一声令下,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学成亲自带队,出动17名干警、4辆警车奔赴全县多个乡镇开展集中执行。本次“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石台行动”由院长高金初任总指挥,副院长黄学成任现场指挥,分乡镇、片区进行集中清理,充分运用财产查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