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经2019年2月26日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任命:吴柳春、陈宏娟、查向晨、严旭清、舒志红、罗仁勇、桂友志、吴凤琴、吴谊平、罗彦辉、胡志坚、彭代华、冯海英、胡闱莹、汪结明、高中勤、邵晓青、杨亚梭、吴绍丙、朱峰、陈立志、范进国、朱绍怀、胡传巍、陈忠群、丁帮武、倪明、汪向东、吴发烈、汪景懿、舒立华、杨慧敏、韩立新、朱待君等34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 二〇一九年二...
关于陈腊生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县人民检察院:经2018年8月30日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会议通过。任命:陈腊生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免去:张学斌同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报送:县委、市人大;抄送: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县人武...
关于张学斌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县人民法院:经2018年8月30日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会议通过。任命:张学斌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免去:陈腊生同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报送:县委、市人大;抄送: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县人武部、县委组织部,...
关于许洲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经2018年8月30日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会议通过。决定任命:许洲同志为石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报送:县委、市人大;抄送:县政协、县纪委、县人武部、县委组织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乡镇人大、政府,县直局级以上单位...
关于江昌勤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县监察委员会:经2018年8月30日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会议通过。决定任命:江昌勤同志为石台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石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报送:县委、市人大;抄送:县政协、县纪委、县人武部、县委组织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乡镇人大、政府,县直局级以上单位 ...
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黄晓林同志提出辞去石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黄晓林同志辞去石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石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
关于王石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县监察委员会:经2017年12月19日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王 石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舒晓兰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程海滨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查胜林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张 翔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袁秀平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二〇一七年十...
关于孙瑞祥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经2017年10月20日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一、决定任命:孙瑞祥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二、决定免去:许松亭、杨普同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经2017年8月25日石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李勇同志为县农业委员会主任。 二、决定免去 王旭同志县农业委员会主任。...
经2017年4月28日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彭超、黄庆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二、免去任祥余、程劲松的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