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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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006 更新时间:2018年10月21日17:14:51 打印此页 关闭

县人民政府:

    石台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石台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工作情况的汇报》。

审议认为,半年来,县政府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动作为、注重监管,石台华信因地制宜,成功引进先进环卫设备,使我县城乡环卫保洁水平明显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基本满意。

审议指出,在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监督管理松懈脱节,农村垃圾清运尚未完全覆盖,生产性垃圾的清运存在推诿扯皮,垃圾分类处置缺少有效办法等问题。县政府要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县政府要专题听取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针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按照《石台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环境卫生作业考核暂行办法》加强监管,严格考核,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乡镇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督促石台华信加强自身建设,抓好运营管理,不断提高城乡环卫整体质量水平。

(二)全方位抓好垃圾清运。对于生活性垃圾,县政府相关部门要督促石台华信切实履行《石台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合同》,严格执行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标准。对于生产性垃圾,要明确处置责任主体,确保环境卫生无死角、无盲区。

(三)多渠道推进垃圾分类。县政府要组织人员考察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指导督促石台华信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置。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加强对垃圾分类处置的宣传,提高居民知晓率,增强对垃圾分类处置的认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城乡环境,提升城乡面貌。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政府认真研究,并将落实情况在 20181130日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石台县人大常委会

                                         201893

 

 

 

 

 

报送:县委;

抄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乡镇人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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