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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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508 更新时间:2018年12月05日20:44:51 打印此页 关闭

按: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安排, 8月下旬,由县人大常委会分管主任牵头,内务司法工委组织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县人大代表,通过实地察看、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全县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深入仁里、七都等乡镇,实地察看了2016年省级徽姑娘专业合作社项目点——石台依然茶叶专业合作社、仁里镇贡溪村儿童之家、2017年省级徽姑娘专业合作社——七都镇二宝中药材专业合作社,详细了解女性创新创业、儿童保护及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情况,并在七都镇政府会议室召开由部分乡镇、村妇联主席和县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现将调研情况的报告予以印发,供参阅!

  

关于我县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石台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底,全县总人口108037人,其中女性52168人,占总人口48.29%。近年来,县妇联切实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妇联工作力量,发挥村(居)妇联组织作用,推动妇女事业健康发展。

(一)组织网络基本健全。根据省市妇联统一部署,201769月,圆满完成8个乡镇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改革和84个村(居)“会改联”工作。改革后,乡镇妇联主席、专职副主席、兼职副主席各8人,乡镇妇联执委(含主席、副主席和村妇联主席)120人。选举产生村(居)妇联主席、专职副主席各84人,兼职副主席35人,村妇联执委(含主席、副主席)756人。乡镇、村(居)妇联组建率100%,初步建立广覆盖、宽领域、开放式的妇女组织体系。

(二)队伍结构得到优化。通过推荐选举,把热爱妇女工作、能力较强的优秀年轻妇女干部充实到基层妇联队伍中,实现基层妇联队伍年轻化、知识化。目前,乡镇妇联主席平均年龄38岁,本科及以上学历4人,大专学历4人,党员7人。乡镇妇联执委本科及以上学历12.2%,大专学历42.2%,中专及以下学历45.6%,党员77.8%。村级妇联执委年龄最大57岁,最小25岁,年龄在4150岁之间43.8 %,是基层妇女干部的主力军;初中学历的执委40 %

(三)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基层妇联组织是妇女工作的基础和源泉,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基层妇联干部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工作认真,办事公道,团结带领农村妇女参与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等工作,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主动为妇女群众排忧解难,妥善化解婚姻、家庭暴力等方面矛盾纠纷,赢得了妇女群众的信赖和拥护。乡镇妇联常态化开展书香阅读、评选表彰、走访慰问等各类关爱活动;乡镇留守儿童活动室实现全覆盖,深入推进“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创建,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特色化、精准化服务。五年来,实施省市妇女创业扶持项目44 个、投入资金231.4万元,培训农村妇女 5000人次,扶持妇女创业就业 420人。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9个,接待来信来访382件次,创建“平安家庭”“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生态文明家庭”等1382户。募集“春蕾计划”资金71万元、慰问困难妇女儿童770名。举办家庭教育报告会43场。引领妇女参与美丽乡村创建、“三线三边”环境治理、“清洁家园·清白行动”等活动2000余人次。

二、存在问题

(一)基层妇联干部兼职较多。乡镇妇联主席多数兼职党政办、人大、宣传或计生等工作,且部分乡镇妇联主席更换频繁;村(居)妇联主席更是身兼计生专干、儿童保护专干或社区副书记、村医等数职,导致工作精力分散,从事妇联工作的时间受限,只能应付性完成工作任务,缺乏主动性和创新性。

(二)村级妇联干部待遇较差。村级妇联主席除矶滩乡(按每人每年500元)、仁里镇(有9个村、居按每人每年456元)外,其他77个村(居)无专职工作报酬(主要是兼职计生或村医的工资)。

(三)妇女干部素质有待提高。少数乡镇、村妇联主席思想观念陈旧、文化程度较低、知识结构单一,工作方式、思想观念不能适应新形势新发展的要求,工作局限于行政式,教育妇女、服务妇女、引导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基层妇联工作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乡镇和村级妇联工作经费均没有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和村级运转经费,乡镇妇联开展活动靠临时报告争取,村级妇联有组织无活动的现象比较普遍。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改革创新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按照县委关于妇联改革方案的部署要求,深化妇联组织改革和工作创新,切实把联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格局,同部署、同落实、同督导。要依托党群服务中心资源,建好用好“妇女之家”,充分发挥妇联的组织和工作优势,增强基层直接服务妇女儿童家庭的能力。按照“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要求,推动村(居)妇联主席进“两委”成员。

(二)进一步促进解决村级妇联干部待遇。要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妇联、财政部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推动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意见》精神,将村(居)妇联主席、副主席工作报酬纳入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统筹解决。

(三)进一步提升基层妇联干部能力素质。要把妇联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党委组织部门干部培训总体规则,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妇联干部的培养锻炼力度。支持妇联组织创新培训形式,丰富培训内容,切实提升基层妇联干部履职能力。鼓励妇联干部参加法律、社会工作、心理、婚姻家庭咨询师等专业学历学习和职业资格考试,提升他们依法依章程履职水平,成为妇女群众工作的行家里手。

(四)进一步推动落实基层妇联工作经费。要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妇联、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和县政府《石台县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精神,将县、乡镇妇联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村(居)妇联组织工作经费纳入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统筹解决;按照妇女人数人均一元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

 

     主送:县政府;

报送:李军书记、章文静县长、靳武副书记;

抄送:县委办、政府办、县妇联,各乡镇人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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