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江昌勤、靳武同志县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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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892 更新时间:2018年12月05日21:21:18 打印此页 关闭

20181030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2018927日,在七都镇高路亭选区补选江昌勤同志为县十二届人大代表;在横渡镇横渡村历坝村选区补选靳武同志为县十二届人大代表。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江昌勤、靳武的代表资格有效。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主送:各乡镇人大、政府,各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报送:县委、市人大;

抄送:县政府、县政协、县监察委、县人武部、县委组织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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