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缺额补选的决定
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石台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确定为149名。现缺额6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选举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缺额代表2名。
选举日定为:2018年9月27日。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主送:各乡镇人大,政府,县直局级以上单位:
报送:县委、市人大;抄送: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县人武部、县委组织部,县法院、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