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安林主持召开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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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073 更新时间:2019年02月27日16:44:38 打印此页 关闭

226日,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储安林主持会议。副主任鲁俊、江洪和其他委员出席会议,副主任汪长生、洪来生因公请假。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孙瑞祥,县监察委副主任王石、县法院院长高金初、县检察院检察长叶丰林,县政府办负责同志,七都镇、横渡镇人大主席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会议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认真抓好省市人代会议精神学习,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积极依法履职,促进整县摘帽目标如期实现。

会议听取了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专题讲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831日修改通过,自201911日起施行。县税务局负责同志从本次修法的背景、新旧法之间的比较、专项扣除、过渡期政策执行和我县实施新个税的基本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解读。会议指出,本次《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实施,社会各界普遍关注,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县人大常委会作为监督推动法律实施的国家机关,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工作。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工作要点(审议稿)》。会议指出,《工作要点》落实了县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常委会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按程序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定后印发。要统筹安排,将任务细化分解,逐月推进。下步要围绕县委部署要求,结合机构改革、脱贫攻坚等,适当调整和增加对相关监督内容。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报告》。会议指出,推进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是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本次改革,机构精减、职能整合、政策明确,突出了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全体组成人员要认真学习,把握本次改革的目标方向、实施内容和总体要求,顺应改革大势,努力提高掌握政策的能力,提高依法履职的水平。

会议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依法表决任命了吴柳春等34位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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