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分享到:
点击次数:2898 更新时间:2019年07月10日15:43:04 打印此页 关闭

县人民政府:

    625日,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石台县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审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严格执法,防治并举,空气、水环境质量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治理,成功创建了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审议指出,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分局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合力推进环境状况保持稳定并持续改善。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并将落实情况于 2019831日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973

报送:县委;

抄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大、政府。



上一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下一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