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6月25日,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石台县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审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严格执法,防治并举,空气、水环境质量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治理,成功创建了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审议指出,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分局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合力推进环境状况保持稳定并持续改善。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并将落实情况于 2019年8月31日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9年7月3日
报送:县委;
抄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大、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