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财政局负责同志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石台县2018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审计局负责同志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石台县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审议认为,2018年县政府及财税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增收节支,较好地完成了县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和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调整任务。2019年上半年,县政府及财税部门面对经济增长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不利局面,同时受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通过狠抓增收节支,严格财税管理,实现了财政收支“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任务。
审议指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财政决算草案报告也指出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审计报告所反映出的问题,县政府要切实增强预算意识,政府财政部门要强化内部管理,细化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采取有效措施克服减税降费的影响,增收节支,确保完成年度财政目标任务。
二、解决好预算编制精准问题。要按照全口径预算编制要求,认真研究我县经济形势,特别是对部门预算编制要逐项分析,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同时,加大预算统筹编制力度,重点解决好三个问题。
一是年初预算占决算比例较低问题。如2019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可用财力为86712万元,调整后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142476万元,调增了55764万元,预算调整幅度过大。
二是部门预算编制不精准问题。如预算多安排情况:2018年安排茶文化节等大型活动经费450万元,实际拨付179.48万元,指标结余270.51万元。少安排情况:安排企业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实际拨付4032万元。安排未使用情况:安排职业教育专项150万元未拨付使用等。
三是项目资金安排不精准问题。各相关部门要统筹整合好项目资金,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提高项目资金安排的精准度。如秋浦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一期工程合同金额1767.89万元,在农业银行放款2300万元保证一期工程支出的情况下,又安排水污染防治秋浦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补助资金1299.8万元,资金安排远大于工程建设需要。
三、解决好预算严格执行问题。要严格执行县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法定原则,强化指标约束,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对于必须要进行的预算调整,必须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批,未经批准不得调整。
一是追加无预算支出、挤占专项资金等问题。在未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情况通过行政审批方式追加无预算支出,支出事项无资金来源支撑,造成挤占上级下拨的财政专项资金。
二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的监督和管理问题。如审计发现的牯牛降旅发公司涉及财政资金5000万元被企业占用尚未归还县财政问题,县政府应对国有资产进行认真梳理,督促相关部门强化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强化监管发挥财政资金绩效。
一是做好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由财政资金安排的500万以上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要全部实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对2018年旅游发展基金和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报县人大常委会。
二是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对审计发现问题,县政府要责成相关部门采取切实措施,明确责任时限,抓好整改落实。要建立完善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制度,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由县政府负责同志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政府认真研究,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19年10月31日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〇一九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