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县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优秀议案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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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074 更新时间:2021年01月04日09:37:41 打印此页 关闭

(20201229日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石台县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们认真履行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负责的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提出议案、建议。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精心研究办理方案,创新办理方式,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办理质量。

为进一步提高代表议案、建议质量,促进承办单位更加认真负责地办理好代表议案、建议,增强办理实效,根据《石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优秀议案、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评选表彰暂行办法》,经评选,县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对6件优秀议案、建议的领衔代表和5个先进承办单位予以表彰(名单附后)。

全体县人大代表要以先进为榜样,不断提高履职水平和能力,提出更多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各承办单位要坚持认真、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对代表、对人民、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为加快建设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取得新的更大进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

一、优秀议案、建议

1、关于加快石台县西部非金属矿产业开发,推进精深加工集中区建设的议案(分别由王昌运、胡进代表领衔提出)。

2、关于推行县城网格化管理,提升城市文明水平的建议(李君胜代表领衔提出)。

3、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唐兰英代表领衔提出)。

4、关于创新养老服务模式的建议(程谦志代表提出)。

5、关于县人民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王雪琴代表提出)。

6、关于石台县现代农业发展几点建议的建议(刘寒珍代表领衔提出)。

二、先进承办单位

先进承办单位共5个,分别是: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水利局、县科技经信局、县司法局。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报送:县委;

抄送:县委机关局级以上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察委员会、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乡镇人大、政府,各景区管理中心、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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