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9日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石台县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们认真履行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负责的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提出议案、建议。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精心研究办理方案,创新办理方式,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办理质量。
为进一步提高代表议案、建议质量,促进承办单位更加认真负责地办理好代表议案、建议,增强办理实效,根据《石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优秀议案、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评选表彰暂行办法》,经评选,县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对6件优秀议案、建议的领衔代表和5个先进承办单位予以表彰(名单附后)。
全体县人大代表要以先进为榜样,不断提高履职水平和能力,提出更多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各承办单位要坚持认真、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对代表、对人民、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为加快建设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取得新的更大进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
一、优秀议案、建议
1、关于加快石台县西部非金属矿产业开发,推进精深加工集中区建设的议案(分别由王昌运、胡进代表领衔提出)。
2、关于推行县城网格化管理,提升城市文明水平的建议(李君胜代表领衔提出)。
3、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唐兰英代表领衔提出)。
4、关于创新养老服务模式的建议(程谦志代表提出)。
5、关于县人民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王雪琴代表提出)。
6、关于石台县现代农业发展几点建议的建议(刘寒珍代表领衔提出)。
二、先进承办单位
先进承办单位共5个,分别是: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水利局、县科技经信局、县司法局。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报送:县委;
抄送:县委机关局级以上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察委员会、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乡镇人大、政府,各景区管理中心、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