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葛良伟辞去县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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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589 更新时间:2022年08月01日09:55:38 打印此页 关闭

(2022年421日石台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石台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接受葛良伟辞去石台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石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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