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王萍同志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职务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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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7311 更新时间:2022年10月24日11:30:19 打印此页 关闭

关于接受王萍同志辞去县人民政府县长

职务的决定

 

(2022年10月21日石台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通过)

 

王萍同志因组织安排和工作需要,其本人书面提请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条第一款的规定,石台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决定:接受王萍同志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石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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