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辉(化名),您好,您向我院申请立案监督一案,我院决定召开一次听证会,请问,您有时间来我院一趟吗?”
“这几天我家里有点事,走不开呢。”
“那我们去您家召开,可以吗?”
……
近日,石台县人民检察院针对一起申请立案监督案件组织召开了简易听证会,并将听证会现场“搬”至申请人“家门口”。
这次听证会,结合案情,邀请了一名律师和一名法官作为听证员。听证时,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听取了申请人的申请理由,分析了整个案件的证据情况,并对申请人提出的疑问进行了一一解答。两名听证员分别站在律师和法官的角度发表了看法,并对申请人下一步维权提出了意见建议。
听证会结束后,申请人对县检察院上门听证表示感谢,通过律师、法官、检察官三方释法说理,让他打开了“法结”,又解开了“心结”。
检察听证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项重要举措,石台县人民检察院把听证会“搬”到当事人家门口零距离释法说理,让群众既体会到“法治力度”又感受到了“司法温度”,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有效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文字:苏家乐 审核:檀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