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1日石台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保障石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 本暂行规定所称的重大事项,是指关系全县国计民生和社会发展,对全县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
(2013年8月8日石台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切实提高监督实效,加强对“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促使其依法履行职责,保障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005年7月28日石台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3年8月8日石台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代表工作,丰富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扩大代表知情知政权,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石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
(2008年9月27日石台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3年8月8日石台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第一条 为了鼓励县人大代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更好更多的议案和建议,促使承办单位严肃认真地办好每一件议案、建议,推进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快速发展,结合石台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 评选表彰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领导下,由县人...
(2008年9月27日石台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13年8月8日石台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第一条 为了激励人大代表更好地依法执行代表职务,促进各代表小组规范积极地开展活动,不断提高我县人大代表工作水平,结合石台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 评选表彰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领导下进行,由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牵头组织实施。第三条 ...
(2005年10月28日石台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13年8月8日石台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第一条 为保障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行使职权,规范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安徽省办...
(2011年8月24日石台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依法行使提出议案的权力,做好代表议案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
(2004年6月25日石台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13年8月8日石台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监督工作,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规范性文件,是指县人...
(1998年4月20日石台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13年8月8日石台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对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充分发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务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1999年10月8日石台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13年8月8日石台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第一条 为了依法做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命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安徽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