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昌勤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县监察委员会:经2018年8月30日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会议通过。决定任命:江昌勤同志为石台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石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报送:县委、市人大;抄送:县政协、县纪委、县人武部、县委组织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乡镇人大、政府,县直局级以上单位 ...
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黄晓林同志提出辞去石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黄晓林同志辞去石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石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
关于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缺额补选的决定 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石台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确定为149名。现缺额6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选举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缺额代表2名。选举日定为:2018年9月27日。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
(2018年10月30日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2018年9月27日,在七都镇高路亭选区补选江昌勤同志为县十二届人大代表;在横渡镇横渡村历坝村选区补选靳武同志为县十二届人大代表。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江昌勤、靳武的代表资格有效。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
(2018年10月30日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经审议,决定接受林有根辞去池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主送:各乡镇人大、政府,各管委会、县直各单位;报送:县委、市人大;抄送:县政府、县政协、县监察委、县人武部、县委组织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杨世红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石台县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审计局副局长许日超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石台县2017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石台县2017年财政决算。 二〇一八...
2018年2月28日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经审议,决定接受汪升高辞去县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的规定,其代表资格终止,并报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
按: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对全县2018年33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实地察看了部分民生工程项目,召开座谈会听取全县民生工程实施情况汇报,并进行了座谈讨论。经主任会议研究,现将调研情况的报告予以印发,供参阅。 关于全县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一、基本情况资金安排情况:2018年全县33项民生工程计划投入资金4.18亿元,其中中央安排资...
按: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安排, 8月下旬,由县人大常委会分管主任牵头,内务司法工委组织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县人大代表,通过实地察看、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全县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深入仁里、七都等乡镇,实地察看了2016年省级徽姑娘专业合作社项目点——石台依然茶叶专业合作社、仁里镇贡溪村儿童之家、2017年省级徽姑娘专业合作社——七都镇二宝中药材专业合作社,详细了解女性创新...
按: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7月上旬,由县人大常委会分管主任牵头,内务司法工委组织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县人大代表,通过实地察看、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全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实地察看了县司法局机关和矶滩、丁香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经主任会议研究,现将调研情况的报告予以印发,供参阅。 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的调研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