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2019年8月15日,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在学习宣传、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招标投标管理、依法查处投诉案件等方面主动作为,成效比较明显,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审议指出,尽管我县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县人民政府: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发改委主任唐钦华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石台县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审议认为,2019年上半年,全县上下紧紧围绕建设“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总体目标和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推进供给侧结...
县人民政府:6月25日,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认为,自2016年“七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实施关于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明确工作机制,突出普法重点,较好推进“七五”普法各项工作,为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石台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审议指出,在实施“七五”普...
县人民政府: 6月25日,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石台县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严格执法,防治并举,空气、水环境质量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治理,成功创建了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审议指出,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
县人民政府: 6月25日,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一致同意该报告。审议认为,县人民政府积极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把水污染防治工作作为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饮用水水源保护、水污染突出问题、农业面源污染等方面还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审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对照《关于<中华人民...
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5日,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认为,三年来,县政府认真落实健康脱贫政策,成立健康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出台《石台县健康脱贫工程实施方案》,加强“双基”项目建设,建立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机制;职能部门加强疾病防控和妇幼保健工作,推行分类救治,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推进“351”、“180”等健康...
县人民政府: 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报告。审议认为:县政府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全县精准扶贫工作目标明确,责任有效压实,工作持续推进,项目和资金监管稳步增强,工作成效显著。审议指出:虽然我县精准扶贫工作进展顺利,但还存在扶贫合力需进一步凝聚,产业扶贫短板需进一步补齐,矛盾问题需进一步化解,基础工作需进一步...
县人民政府: 石台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所作的《石台县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审议认为,三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我县治超工作,成立了治超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综合治超执法大队;出台了《石台县科技治超联运机制工作方案》;克服财政困难,筹资建设县级治超监控指挥中心和治超动态监控卡点。相关部门强化了对全县范围内货运源头单位、超限超载货运车辆的管理。审议指出,在治理...
县人民政府:2019年4月25日,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审议认为:《森林法》施行以来,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能认真组织开展《森林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广大干部群众森林法律意识得到提升。落实护林防火等六项措施,强化森林管护,生态建设成果得到巩固。编制并实施“十三五”规划,林业产业结...
县人民法院:2019年4月25日,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认为,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和省高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的部署要求,在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同时,把执行工作作为全院重要政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式,执行结案率居全市法院首位,高出全省平均值8.3个百分点,成效明显。审议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