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下午,申请执行人张某将一面写着“秉公执法明辨是非,司法救助彰显关怀”的锦旗送到石台法院执行局,表达对该院的真诚谢意。 2017年3月,张某与被执行人胡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张某伤残。经法院判决,胡某应赔偿张某医疗费等8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法官查证,66岁的胡某因患有多种疾病,家庭生活困难。执行法官穷尽执行措施后发现,被执行人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属于执行不能。而申请执行人张某...
秋浦河是石台县的母亲河,鱼类资源十分丰富,野生鱼种类繁多。近年来,由于掠夺性捕捞特别是炸、药、电等非法捕鱼,致使秋浦河鱼类资源遭到一定破坏。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着力保护秋浦河鱼类资源,增强全社会保护资源、爱护环境的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县人民法院积极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惩治教育、生态修复功能,在秋浦河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投放鱼类7万余尾,能够有效...
“感谢党和国家,感谢检察院的救助”,12月4日,在池州市青阳县人民医院,躺在病床上的鲍某某向我院控申部门检察官激动地说道。 鲍某某系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司法救助案件被害人,2018年12月10日,被害人鲍某某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造成重伤二级,抢救和治疗费用已经花费了30多万元,仍需继续治疗,但被告人查某某是五保户,家境困难,仅赔付了1.5万元。 我院在对被告人查某某提起公诉时,...
为推进中小学校园周边小饭桌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10月31日,石台县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到辖区内校园周边托幼机构小饭桌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专项活动。 检查监督人员实地查看了小饭桌经营场所的整体环境和卫生状况,从人员卫生管理、餐饮用具清洁消毒、食品原料、加工制作、留样检测等方面进行了细致地检查,就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同...
为深化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加强在校学生法治宣传教育,2019年9月18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丰林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石台县第二中学为学生们上了一堂主题为“法伴成长”的法治课。 课上,叶丰林检察长运用典型案例,以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语言,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防止校园欺凌、远离毒品和套路贷等方面给该校100余名师生进行了深入浅出的法治宣讲。通过授课促使学生树立规则意识,法...
根据县委政法委《关于汲取“11.10”专案深刻教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宣讲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取得更大的实效,10月22日、25日,石台法院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宣讲团到七都镇、横渡镇,为乡镇机关干部、村两委代表、党员干部开展专题宣讲。 石台法院宣讲团从扫黑...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惩治教育引导功能,严格督促破坏环境资源、污染环境的被告人参与生态环境修复,7月17日,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在县法院三楼会议室召开涉渔刑事案件“增殖放流”工作推进会。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金初出席会议,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相关工作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就《关于涉渔刑事案件“增殖放流”暂行办法》适用...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打造为民检察,规范司法办案,石台县人民检察院积极筹备建成检务工作区,日前已完成建设并正式运行。石台县人民检察院检务工作区采取“1+4+1”的模式,即:一个检务大厅,四个功能区(控申接待区、检察服务区、公共办案区,特色功能区)和一个网络平台(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主要职能是受理控告申诉、案件管理、公共办案、检务公开、接受监督等。为保证检务工作区的安全管理,县检察院还...
6月25日,石台法院执行款账户收到被执行人某汽车公司60万元执行款。至此,该公司所欠200万元案款已按计划履行140万元,余款被执行人承诺将于近期内全部付清。 2017年2月,被执行人某汽车公司将其二手车交易市场综合楼工程发包给申请人某建设公司承建,工程建设完工后,该汽车公司拖欠工程款200万元迟迟未结。某建设公司多次讨要无果后将该汽车公司诉至法院,法院支持了某建设公司的诉讼...
6月20日上午,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林业局联席会议于在县检察院召开,四家单位相关工作分管领导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会。 会议讨论了《石台县涉林刑事案件“补植复绿”实施办法》,就“补植复绿”保证金缴纳标准、基地设置、量刑幅度等问题达成了共识。随后,县公、检、法三家单位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具体实施、“醉驾”案件的量刑、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会议学习了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