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9日,石台县检察院指派检察官配合县森林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有关部门,将被告人方某某、凌某某、郑某某、李某某四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扣押的白颈长尾雉、鬣羚、勺鸡、白鹇等野生动物死体,运往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填埋销毁。同时销毁的还包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公安局从四名被告人处搜查扣押的二十四只黄麂、八十六只野兔、一条尖吻蝮蛇、一只豪猪等三有动物死体。今年4月,石台县检察院...
5月30日上午,石台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田某、张某涉嫌贪污、受贿一案。该案是自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该院受理的石台县首例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职务犯罪案件。20余名市、县监察委员会工作人员到场旁听了庭审。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田某、张某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以虚开工程发票、虚增工程成本的方式,套取、侵吞公款人民币数额特别巨大,涉嫌贪污罪。被告人田某在担任省地矿职业公司副总经理、新城公...
为认真做好中央“扫黑除恶”第十四督导组对接移交问题整改落实,贯彻市检察院《关于加强黑恶势力犯罪以及“保护伞”线索摸排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年5月7日,我院驻所检察干警在县看守所又一次开展了宣传教育和线索摸排活动。 驻所检察干警向在押人员发放了“两个通告”,即《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和《关于再次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限期投...
4月25日,在“五一”劳动节来临之际,县检察院举办了以“‘我将无我’奋斗,不负人民重托——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本县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各行业普通劳动者代表共20人受邀走进检察院,近距离了解检察工作。 活动中,受邀者先后参观了本院检察文化主题走廊、文化活动室、荣誉室和在建中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场所,观看了生态检察工作专题片和在建中的生态检察展示馆效果图。座谈交流...
为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宣传氛围,打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 4月18日下午,石台法院七都法庭在七都中心小学组织开展以“扫黑除恶,预防校园暴力”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活动。 法官结合自身多年工作经验,在PPT中以漫画结合案例的方式,向该校学生普及了扫黑除恶应知会知的基础知识,面对“黑恶势力”如何运用法律知识加强自我保护,切实提高自身的安全保护意识,并鼓励大家积极举报黑恶犯罪线索。同时...
4月上旬,某商业银行在石台法院领取了以物抵债裁定书,取得了近14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2300多平方米的工业厂房、综合楼所有权。这起历时近9个月的涉金融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2016年9月15日,某制品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某商业银行借款500万元,该公司以工业厂房、综合楼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贷款到期后,银行多次催要未果后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支持了银行的诉讼请求,但该制品公司仍未履行。2018...
3月14日,石台县人民法院举行新任人民陪审员宣誓仪式,县法院院长高金初、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黄学真、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程度群、县司法局副局长袁先江出席会议。会上,高金初院长宣读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吴柳春等34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的通知》,与会的有关部门领导向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随后,34位人民陪审员在领誓人带领下,面向国旗,在雄壮的国歌声中进行了庄严宣誓。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程度群对人...
近日,石台法院顺利执结四件农民土地流转租金及工资款等涉民生案件,获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3年5月,石台县某镇三个村民组分别与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签订《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合同到期后,该公司欠付土地流转租金22万余元,同时拖欠村民吴某工资款6万余元。2017年底,三村民组和吴某将某生态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支持了三村民组和吴某的诉讼请求。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某生态公司于签订协...
每年春节节前半个月,是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高峰时期,也是常年在外、难以查找的被执行人回家过年的最佳时期。石台法院利用这段时间对辖区执行案件开展集中清理活动,取得较好效果。活动前,石台法院对近年尚未全部兑现的执行案件进行了摸排登记,特别是对被执行人常年在外、平日难以联络、难以查找的执行案件重点进行了梳理,安排被执行人所在村组村民或者申请人予以盯防。1月23日清晨7点,丁香法庭负责人接到信息,小河镇樟村...
近日,经协助执行人的积极协助,石台法院顺利执结三件涉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首批执行款10万元全部执行到位,余款5万余元协执单位同意与被执行人结算后一次性付清。2016年初,申请执行人张某、何某、王某分别在被执行人滁州市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建的石台县某置业有限公司项目部从事小工、资料员、保安岗位。工程完工后,张某、何某、王某要求结算工资时,该公司项目部给上述三人分别出具欠条一份。此后,张某、何某、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