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5日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有关规定,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杨玉林、王传永辞去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2019年6月25日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有关规定,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汪玉龙、王小乐辞去池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2019年4月9日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有关规定,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解卫勇、唐明珍、王琴等三位同志辞去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关于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缺额补选的决定 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石台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确定为149名。现缺额6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选举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缺额代表2名。选举日定为:2018年9月27日。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
(2018年10月30日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2018年9月27日,在七都镇高路亭选区补选江昌勤同志为县十二届人大代表;在横渡镇横渡村历坝村选区补选靳武同志为县十二届人大代表。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江昌勤、靳武的代表资格有效。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
(2018年10月30日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经审议,决定接受林有根辞去池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主送:各乡镇人大、政府,各管委会、县直各单位;报送:县委、市人大;抄送:县政府、县政协、县监察委、县人武部、县委组织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杨世红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石台县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审计局副局长许日超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石台县2017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石台县2017年财政决算。 二〇一八...
2018年2月28日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经审议,决定接受汪升高辞去县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的规定,其代表资格终止,并报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
(2017年11月23日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石台县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们认真履行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负责的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提出议案、建议。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精心研究办理方案,创新办理方式,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办理质量。为进一步提高代表议案、建议质量,促进承办单位更加认真负...
(2017年11月3日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经2017年11月3日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决定:石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6日—19日在县城召开,正式会期二天半。建议本次会议的主要议程:一、听取和审议石台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